教育局有规定抑郁症不能上学吗(学校拒绝抑郁症患者入学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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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拒绝抑郁症患者入学合法吗
如果确诊的话,不违法。严重精神障碍等同于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正因为这样,才需要监护人看护。所以,这也是保护患者,以及保护其他同学的合理做法。因为学校不是医疗机构,不能保证患者的安全,但又有义务保证其他学生的安全。所以,先就诊,再入学,这是比较好的做法。
学生有抑郁症学校有权利不让读书吗
法律分析:学生患抑郁症,学校按规定,由家长带其回去治疗,治疗好后,如能正常在校学习和生活,且有医院的康复证明,可以继续来校学习和生活。至于是否能走读,要看学校是寄宿制学校还是非寄宿制学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衍生问题:高校杀人嫌疑犯被鉴定患抑郁症,抑郁症承担部分刑事责任吗?答:抑郁症不能等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患病和刑事责任能力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对于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更重要的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能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对于犯罪嫌疑人有无责任能力的判定,不能以病的症状来判定,而应该以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指向,准备程度以及作案方式来判定。抑郁症患者同样可能产生暴力行为。这种暴力不仅仅是对患者自己的暴力,还有对他人的暴力,但并非所有抑郁症患者都有暴力行为。
学校有权拒绝抑郁症的学生吗
学校没有资格不让抑郁症的孩子去学校上学,具体原因如下:1、学校没有资格让某人失去了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即使学生得了抑郁症。2、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面对有抑郁症的学生,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处理:一、及时加强对他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和教育,科普抑郁方面的心理学知识。这样做可增强学生个体心理自我调节、自我防御和自我 完善的能力,为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二、及时疏通、引导,帮助这个学生缓解心理压力前提下,逐步纠正对抑郁的错误认知。你可以以温暖的、支持性的、宽容的态度对待学生、关心学生、理解学生,消除学生的紧张心理,让她感觉到你的关心,最终让学生敞开心扉,使内心得到释放,心理逐渐走向正常。三、联系家长伙学校帮忙寻找专业人员给你的学生做心理咨询,寻求专业指导。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可以帮助你的学生逐步克服心理障碍,有效地挖掘个体潜力 ,提高其心理素质。针对存在的抑郁等心理问题进行专业解释,需要专业解释的不仅仅是能倾诉的来访者,更是那些倾 诉不出来东西来访者。四、建立心理社会支持系统。发生抑郁症的学生大多性格比较内向、多愁善感,对自身躯体的一些小毛病及心理上的不良情绪过分关注,各种不愉快的事情容易诱发抑郁症。对于这类学生应引导他们谈出致病因素及内心的苦闷,同时,你可以在班级尽量为他创造轻松愉快的环境,解除或减轻心理负担或压力。 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她的同寝室室友和好友来帮助和开导她,抑郁症患者比较容易在心理上接纳同辈群体的帮助,在心灵深处他们非常渴望回到同辈群体生活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学校有权不让抑郁症学生上学吗
法律分析:学校没有权不让抑郁症学生上学。学校没有资格让人失去了一个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哪怕学生得了抑郁症。如果这样,可以完全上教育局去控告这个学校,就是精神病,如果学生是在不发病的时候,也应该有上学的权利。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学校有资格不让抑郁症学生上学吗
学校有资格不让抑郁症上学的,因为抑郁症的学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且往往悲观厌世,所以在学校很容易出现走极端的,应该让学生将自己的抑郁症治疗好后再进入学校上学
教育局关于抑郁症休学政策
教育局关于抑郁症休学政策如下:
1、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3、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
抑郁症主要表现为显著而持久的情感低落,抑郁悲观。轻者闷闷不乐、无愉快感、兴趣减退,重者痛不欲生、悲观绝望、度日如年、生不如死。典型患者的抑郁心境有晨重夜轻的节律变化。在心境低落的基础上,患者会出现自我评价降低,无助感和无价值感,常伴有自责自罪,严重者出现罪恶妄想和疑病妄想,部分患者可出现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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